美章网 资料文库 残联工作意见范文

残联工作意见范文

残联工作意见

残联工作意见范文第1篇

年全镇残疾人工作总体要求是:融入大局、立足实际,牢牢抓住一条主线,大力实施三大工程,切实加强五项建设,创新思路,突出特色,不断推进我镇残疾人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的跨越。

一、把宣传贯彻中央7号文件作为贯穿全年的工作主线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是今后一个时期内做好残疾人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认真学习,全面贯彻,系统把握好文件精神实际,对于我们今后做好残疾人工作,推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1、坚持以人为本,要把残疾人所思、所想、所盼作为残疾人工作的第一信号,认真倾听残疾人所想、观察残疾人所盼,了解残疾人的现状,准确掌握、辖区内残疾人的基本情况和需求,建立齐全的个人档案,增强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残疾人在扶贫、就业、求医、就学等方面的困难。

2、坚持统筹兼顾。要坚持全面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在重点难点的问题上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年残疾人工作将在基层组织建设,扶贫基地建设,残疾人康复指导等方面实现重点突破,各村残协小组要积极融入全镇的工作大局,集中精力,大胆探索,不断创新,形成发展合力。

3、坚持创新发展。要大胆创新工作方法和工作思路,拓展工作领域,运用社会化工作手段,在残疾人康复、维权、扶贫、就业等领域不断创新,勇于突破传统思维方式和工作领域,走社会化、多元性工作路子,破解靠残联一已之力难求发展,难求突破的状况。

二、大力实施残疾人康复救助,就业培训、基层组织三大工程

1、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为目标,大力实施残疾人康复工作,利用卫生部门的医疗和人力资源,实施好残疾人免费白内障复明手术,免费精神病家庭服药救助和利用特教办的人力资源做好聋耳语训,聋人助听、整合社会资源,做好假肢装配、假肢助行等项目,年我镇完成残疾人康复救助38例,其中中国手语培训2人,白内障复明手术6例;救助贫困精神病患者家庭12人;残疾人辅助器具配发18人。

2、以“民生工程”残疾人项目为龙头,大力实施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和扶残助学项目。一是利用“民生工程”残疾人就业和培训专项经费,大力开展残疾职业技能培训,以种、养、加、家电及企业需要而又适合残疾人的工种为主要培训项目。为有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免费提供学习的机会,年全镇将完成残疾人实用技能培训12人次;二是发挥福利企业和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就业渠道,鼓励残疾人分散和个体就业,落实残疾人就业的优惠政策,年全镇新增残疾人分散和个体就业人数将达到4人以上,同时扶助贫困残疾学生4人。

3、以增强为残疾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为标准,大力实施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工程,根据需求落实,完善、配备好村级残协小组长和专职残疾人委员的组织建设工作,做到残协有专人办事、管事、把残疾人的困难和需求解决在基层,使村级残协的组织建设达到“六个一”的标准。

三、切实加强基础信息,宣传文体,维权信访,扶贫基地,机关效能等五个方面建设

1、加强基础信息建设,为做好残疾人工作提供保证,利用第二代残疾人证换发的契机,做好辖区内残疾人基本情况调查,建立较为齐全的残疾人个人档案,为制订好相关的残疾人优惠政策,做好残疾人的康复、就业、扶贫等方面的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更好地服务于残疾人,管理和发展好残疾人事业。

2、加强宣传文体建设,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加大对中央7号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形成人人理解,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风尚,加大对残疾人自强模范的宣传,激励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融入社会,参与发展。利用社会的资源,做好残疾人的文艺体育工作,开展一些适宜残疾人参与的文艺、体育活动,发现和培养残疾人文艺、体育人才、向市、省残联推荐。

3、加强维权信访建设,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法制观念,充分保障残疾人的平等权益。健全残疾人法律救助体系,做好残疾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侵害残疾人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好残疾人的信访接待工作,建立首问负责制,认真做好信访的调查、解决、回复工作,做到残疾人的信访事事有登记、件件有回音,实现残疾人的越级访和群体访零发生的目标。

4、加强扶贫基地建设,扩大残疾人受益面。争取上级残联和扶贫部门的支持,积极扶助残疾人种养大户,年完成好新增培植种养大户1户的工作目标。

残联工作意见范文第2篇

为进一步提升民政、老龄和残联工作水平,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根据上级民政、老龄及残联部门的工作要求,结合本街道实际,现就做好2010年河埒街道民政、老龄和残联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中心工作,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落脚点,统筹规划、加大投入、强化载体、创新机制,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深化社区创建,推进双拥优抚,加强社会事务管理,大力发展老龄事业、慈善事业和残疾人事业,全面提升地区民政、老龄和残联工作水平,为和谐河埒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二、工作目标

1、加大帮扶救助力度。全面贯彻落实低保制度,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行“阳光低保”操作规程,做到应保尽保,应出尽出,低保申报材料通过率达100%;进一步规范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审核工作,确保审核材料通过率100%;健全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和灾情信息网络,各社区均要建立灾害应急预案,明确灾情信息员,做到报灾及时,核灾准确,救灾及时,年内新创建1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溪南)。

2、加快慈善事业的发展。认真做好150万元慈善基金的劝募工作,各社区均要按时完成慈善冠名基金解缴目标任务,确保分会全年的解缴任务及时到位;规范河埒博爱助困分会内部管理工作制度,各社区要做到慈善救助程序规范、台帐资料齐全,并且专款专用;加强慈善宣传,深入挖掘本地区慈善典型事例,年内各社区至少完成1篇慈善宣传报道。

3、加强社会化养老力度。高标准规划,高起点建设,年内新建1个社区居家养老中心(河埒);已建的社区居家养老中心要不断规范管理、扩充服务内容、加大服务范围,做到“一季度一自检”,及时更正不足,保证接受服务的老人的满意率在95%以上;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对本社区范围内的养老机构开展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属地养老机构全年安全无事故;配合做好街道福寿园的搬迁过渡等工作。

4、全面推进社区建设整体水平。加快街道级睦邻中心的建设,配合做好中心内部布局设置工作;深入推进“太湖之星”社区创建及三年达标活动,年内完成1个示范社区(河埒)的创建工作;大力推进社区扁平化管理机制,完成6个社区扁平化管理示范社区(北桥、溪南、协民、月秀、河埒、惠河)的创建任务,实现扁平化管理全覆盖;完成4个社区服务标准化社区(稻香、协民、孙蒋、产山)创建任务,优化社区服务体系;加强“社区E家——十五分钟生活圈”及社区网站的建设,社区网站按要求实现全覆盖,各社区完成有效服务商家收集在10家以上;全面完成家委接收及后续整合工作。

5、全面提高社区自治和民主管理水平。按期完成新一届社居委换届选举工作;完善社区各项自治制度和管理制度,全面推行社区议事协商会议、决策听证会、民事协调会、民主评议会等“四会”制度;进一步加强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水秀、青山两个社区率先探索实施网上居务公开;进一步丰富基层民主自治形式,年内完成4个民主管理示范社区(协民、产山、河埒、月秀)的创建任务。

6、巩固双拥优抚成果。进一步加大双拥共建力度,结合社区整合适时调整共建连队,保证社区与基层连队的共建率达100%;认真组织开展春节、“八一”等重大节日期间的拥军优属走访慰问活动,军地走访互动每年不少于两次;继续开展拥军优属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年内,新培育军民共建“双拥共建示范点”2家以上(协民、惠河);全面落实好各项优抚政策,做好地区各类优抚对象的服务工作,确保各项优抚政策落实到位率、各类优抚金发放准确率均达到100%。

7、加快发展老龄事业。完成街道老年活动中心规划建设,深入开展老年活动室的创新升级,新建区示范老年活动室1家(蠡桥),区五星级老年活动室1家(河埒),各社区均建有老年学校;探索建立居家助老员服务队伍,建立产山博爱为老服务中心助老网点,完成1230户特定老年家庭安康通居家援助服务器的安装工作;老年优待证办理、尊老金发放到位率、老龄政策落实率均达100%;精心组织好“第23个敬老日”系列活动。

8、规范社会事务管理、民政信息化等业务。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合格率、收养登记合格率均达100%;认真组织开展街道、社区界限的勘界和四至界定工作;配合做好新建道路、桥梁、小区的命名工作;进一步巩固惠山、青龙山殡葬整治成果;民政综合业务信息系统实现四级联网,各项民政业务实施网上流程,各类信息更新及时;做好福利企业的管理工作。

9、扎实开展各项残疾人服务工作。认真执行残疾人无业重残救助、康复救助、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学生救助等各类救助政策;扎实开展各项残疾人康复服务任务,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扎实开展“助残日”及各项残疾人文体活动;精心组织好社区残疾人协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10、规范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的日常运作。完成中心学员的扩充及签约、购买保险等后期规范工作;探索建立中心残疾人艺术团,加快拓展工疗项目,提高中心学员的综合能力;推进综合协会的管理活动,加强中心活动的影响力;年内完成中心争创省级残疾人托养示范机构的目标任务。

三、工作重点

(一)、以推进街道睦邻中心建设为重点,着力提升社区建设和管理服务的整体水平。一是加快街道睦邻中心的建设。对照街道睦邻中心建设的标准和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高水平推进街道睦邻中心的建设,按时间节点完成街道睦邻中心的建设工作。二是深入推进社区建设。紧紧围绕星级社区三年达标创建计划,提升工作标准,加大推进力度,年内五星级以上社区达到90%以上,社区服务标准化社区达到50%以上,社区扁平化管理实现全覆盖,社区网站实现全覆盖。三是精心组织开展好家委接收及社居委换届选举工作。按要求稳步做好家委接受归并及社区整合基础工作;精心部署、依法开展第九届社居委换届选举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开展。

(二)、以保障弱势群体基本生活为宗旨,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一是扎实做好低保工作。全面推行“阳光低保”,完善社区低保评议制度,每个社区均要成立由社居委干部、居民代表、小组长等人员参加的低保评议小组,实行“逢保必评、逢进必议”制度,低保入户调查率、民主评议率、材料通过率均达100%,切实维护低保政策的公平性和严肃性,最大限度保障最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二是加大社会救助力度。最大限度发挥临时救助专项资金的功能作用,突出重病医疗救助项目,发挥好养老、教育、住房等配套性救助功能和作用,同时以争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为抓手,提高社区综合救灾能力。三是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加大慈善宣传力度,努力拓宽慈善资金募集渠道,确保冠名慈善基金募集到位,规范河埒博爱助困分会资金的管理,最大限度的发挥基金的作用,增强慈善工作实效;同时进一步健全街道慈善超市正常运行机制,建立定期发放及临时性发放救助规程。

(三)、以新一轮省双拥模范区创建为契机,扎实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一是深化双拥共建活动。认真组织好春节、“八一”等重大节日期间的拥军走访慰问活动,扎实开展双拥共建示范点的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军地共建活动,社区与基层连队双拥共建率达100%。二是全面落实优抚待遇。认真落实好各项优抚政策,开展好各项优抚服务。伤残军人优抚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参战涉核人员、企业军转复退军人生活补助金、军嫂低保金、优抚医疗减免等资金核发及时、准确,确保各项优抚政策落实到位率、各类优抚金发放准确率均达到100%,确保年内本地区涉军人员不发生到市集访和赴省进京上访问题发生。三是认真做好安置工作。积极探索涉军安置工作新路子,全面完成区下达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部队随军家属等重点对象的接收安置任务;认真做好退伍士兵的思想稳定工作,杜绝不合理上访,维护社会稳定。

(四)、以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为中心,有效提升老龄事业发展水平。一是加快养老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年内,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达到10家,组织开展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星级评定工作,提高运行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快街道养老院的腾地建设以及社区老年活动的创星升级。二是提高为老服务水平。认真做好尊老金发放、城市“三无老人”供养、空巢老人关爱、安康通安装等为老服务工作,提升为老服务能力水平。三是丰富老年人业余生活。做好街道老年活动中心的建设,有序开展街道老年大学的办班、社区书画小组的交流活动,开展好第23个敬老日系列活动及老年健身参演活动。

(五)以提升民政综合业务能力为抓手,大力规范各项民政事务管理项目。一是规范社会事务管理。按照上级要求,理清属地社会组织并规范管理,做好年检及登记工作;认真细致做好街际界线及社区四至的界定工作;严格收养登记程序。二是提高民政综合业务信息系统运用能力。街、居两级民政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全面运行,各项业务实现网上流程,系统内信息实现实时更新。三是抓好殡葬整治长效管理。专业队员、配套经费落实到位,巡查工作得力,台帐资料健全,不发生一例整治回潮现象。

(六)以构建“全区领先、全市一流”的残疾人工作新格局为目标,进一步推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一是推进残疾人康复服务全覆盖。完成0-6周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贫困残疾人免费服药等各项康复服务指标,重点实施“百千万”工程,开展好居家护理、免费健康检查、建立康复服务档案等工作。二是加大残疾人基础性工作力度。组织开展社区残疾人协会换届选举,优化残疾人工作网络,奠定基层残疾人工作基础;积极开展残疾救助、教育、就业、文体等活动,加大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及残疾人事业的宣传,营造良好的残疾人事业发展社会环境。三是规范街道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运作。进一步完善中心服务标准,规范服务程序,拓展服务项目,发挥服务功能,力争街道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达到省级残疾人托养示范机构建设标准。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社居委要把民政、老龄和残联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加大投入、完善机制,精心组织、强力推进,各社区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民政、老龄和残联各项工作组织领导得力、方法措施到位,确保取得实效。

(二)统筹协调,分类推进。民政、老龄和残联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配合。各社居委要立足于服务大局、服务民生,对照目标任务,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尽早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内容,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民政、老龄和残联各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

残联工作意见范文第3篇

一、突出重点,着力抓好残疾人工件的几件实事

今年我镇残疾人工作要着力抓好几件实事,即: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10例;求助贫困精神病患者9人;扶助贫困残疾学生4名;举办残疾人实用技能培训50人(次);新增残疾人就业4人;培植种养、加工大户1名;扶助残疾人脱贫致富26人;组织开展为残疾人事业献爱心捐赠活动。

二、夯实基础,进一步加强基层残联组织建设

镇残联要严格按照《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不是抓好落实,加强镇残联组织建设,强化管理,明确责任,进一步巩固完善村级残协小组组织建设,做到有人管事,有人办事,办公有场所、工作有制度。继续做好镇残疾人专职委员的聘用,充分发挥残疾人加强自身管理的积极性。

三、务求实效,努力抓好残疾人康复工作

为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做好白内障复明工作,全面进行筛选登记并积极动员白内障病人实施复明手术,全年完成复明手术10例。二是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切实按照精神病防治工作要求,确保精防工作如期顺利开展,实施好为9名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发放药品救助工程。三是做好为肢体、视力残疾人配备助行器等,改善或恢复部分功能,提高生活质量。

四、广开门路,稳步推进残疾人就业

集中力量,加大力度,全面推进残疾人就业工作又好双快发展。一是做好残疾人职业技能及实用技术培训,帮助残疾人掌握一技之长,全年计划举办残疾人实用技能培训班一期50人(次)。二是落实残疾人就业优惠政,鼓励和推荐残疾人分散就业和个体就业4人。

五、稳步发展,促进残疾人教育工作

按照国务院《残疾人教育条例》精神,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应纳入九年义务教育总体规划,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残疾儿童入学随班就读,确保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85%以上。对生活困难的成年残疾人进行职业技能培训,今年全镇将进行种、养培训40人(次)。

六、精心组织,切实抓好残疾人扶贫工作

今年的残疾人扶贫工作以关爱民生为立足点,一是动员社会力量,开展“一帮一”、“多帮一”的帮扶活动,腰杆子参数井贫困残疾人帮技术、帮项目、帮资金、帮物资等方式,全年计划为26名残疾人开展扶贫帮困活动。二是帮扶1户农村残疾人种养大户,做到典型先行,以点带面,加快发展残疾人脱贫致富的步伐。

七、配合协调,依法维护残疾的合法权益

加大贯彻执行《残疾人保障法》、《江西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和《残疾人就业条例》的力度,切实维护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制订和落实有关残疾人的优惠政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的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城乡低保等工作。符号积极推行列障碍设施建设,认真做好残疾人来信来访工作,切实解决残疾人实际问题。

八、周密部署,认真开展第十八次“全国助残日”活动

今年月日是第十八次全国助残日。要围绕主题结合实际,认真研究部署好助残日期间的扶残助残等工作,完成好为残疾人事业献爱心捐赠任务,走访、慰问困难残疾人家庭,为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九、强化措施,认真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下达的中心工作

残联工作意见范文第4篇

一、突出重点,着力抓好残疾人工作的八件实事

今年我镇残疾人工作着力抓好八件实事,即:1、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6例;2、救助贫困精神病患者6名;3、扶助贫困残疾学生4名;4、举办残疾人实用技能培训30人(次);5、新增残疾人就业4人;6、培植种养大户1户;7、扶助残疾人脱贫致富26人;8、组织开展为残疾人事业献爱心捐赠活动。

二、夯实基础,进一步加强基层残联组织建设

镇残联要严格按照《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抓好落实,加强镇残联建设,强化管理,明确责任,进一步巩固完善村级残协小组和残疾人专职委员的组织建设,做到有人管事,有人办事,办公有场所,工作有制度。继续做好残疾人专职委员的培训工作,充分发挥残疾人加强自身管理的积极性。

三、务求实效,努力抓好残疾人康复工作

为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做好白内障复明工作,全面进行筛选登记并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二是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干预,广泛覆盖,依法管理”的工作模式,切实按照精神病防治工作要求,确保精防工作如期顺利开展。三是做好肢体、视力、听力残疾人安装假肢、配备助视器、助听器等服务工作,计划为2名儿麻患者和肢残者进行矫治手术或装配辅助用具,改善或恢复部分功能,提高生活质量。四是做好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实现全年为各类残疾人提供质优价廉的用品用具。

四、广开门路,稳步推进残疾人就业

按照国务院第488号《残疾人就业条例》要求,集中力量,加大力度,全面推进残疾人就业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一是做好残疾人职业技能及实用技术培训,帮助残疾人掌握一技之长。二是落实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鼓励和推荐残疾人分散就业和个体就业。

五、稳步发展,促进残疾人教育工作

按照国务院《残疾人教育条例》精神,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应纳入九年义务教育总体规划,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残疾儿童入学随班就读,并且年龄可以适应放宽,对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残疾儿童少年将结合国家公益金建立扶残助学项目。各村、各学校要开展好调查摸底,摸清底数,确保学校及有关部门对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全部实行减免学费、书费和补助生活费,确保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85%以上。对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学生,各类学校对符合国家有关录取条件的,应当予以录取,不得歧视。对生活困难的成年残疾人参加文化补习或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和培训机构应当酌情减免培训费。继续协助教育部门办好特教学校,拓展生源,改善条件,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六、精心组织,切实抓好残疾人扶贫工作

今年的残疾人扶贫工作以关爱民生为立足点,一是动员社会力量,开展“一帮一”的帮扶活动,采取为贫困残疾人帮技术、帮项目、帮资金、帮物资等方式,使更多的残疾人自强自立。二是采取以奖代扶的方式,建设好残疾人种养示范基地,帮扶1—2户农村残疾人种养大户,做到典型先行,以点带面,加快发展残疾人脱贫致富的步伐。

七、配合协调,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加大贯彻执行《残疾人保障法》、《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和《残疾人就业条件》的力度,切实维护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制订和落实有关残疾人的优惠政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的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城乡低保等工作。积极推行无障碍设施建设,认真做好残疾人来信来访工作,切实解决残疾人实际问题。

八、周密部署,认真开展第十八次“全国助残日”活动

今年月日是第次全国助残日。要围绕主题,结合实际,认真研究部署好助残日期间的扶残助残等工作,完成好为残疾人事业献爱心捐赠任务,走访慰问困难残疾人家庭,为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在全镇开展“助残与自强”的创评活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的良好氛围。

残联工作意见范文第5篇

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的精神为指导,把残疾人组织建设成为政治坚定廉洁,队伍精干高效,作风扎实过硬的组织,使之更好地履行“代表、服务、管理”的职能,更好地发挥党和政府联系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进一步团结和带领广大残疾人为建设幸福而努力奋斗。

二、基本任务

这次换届选举的基本任务是:(一)认真总结上届残联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二)根据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市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草案)的要求,结合实际提出今后三年残疾人工作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三)选举产生新一届镇残联主席团委员,选举产生主席团主席、副主席、执行理事会理事长、副理事长。

三、代表条件、名额、分配原则及产生办法

(一)代表条件。1、年满18周岁的健全人和残疾人;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思想政治素质好;3、热心残疾人事业,能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要求,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4、能发扬乐观进取和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的残疾人;5、具有一定的议事和活动能力。

(二)代表名额及分配原则。镇残联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为83名,各村(社区)及有关单位出席代表名额具体见后附《代表大会代表分配名额表》。分配名额的原则是坚持代表的先进性、广泛性和群众性,其中残疾人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50%以上,残疾人代表中肢体、言语、听力、精神、智力等各类残疾人都要有适当的比例。

(三)代表的产生。各村、社区及有关单位根据代表条件及分配名额,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酝酿,自下而上的提名产生代表候选人,并填写代表登记表上报镇残联,经镇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审核确定的方式产生代表。

四、领导班子配备候选人提名

镇残联第四次代表大会主席团委员设11人,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1名;设残联理事会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新提名的残联主席团委员候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有一定的社会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组织活动能力,实绩明显,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在选举前15日将候选人初步名单及考察材料报市残联,经预审同意后方可列为候选人建议名单。

五、几点要求

(一)六月十一日前各村、社区及有关单位选好出席镇残联第四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并填写好代表登记表,上报镇残联。

(二)搞好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宣传工具及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残疾人事业有关法律法规章程,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搞好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从而进一步激发残疾人的政治热情,提高其参与程度,争取社会各界对残疾人工作的关心、支持。

残联工作意见范文第6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我镇残联的任期已满,为切实加强党对残联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残联《章程》做好残疾人工作,为我镇的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现就我镇残联换届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和带领全镇残疾人工作者,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和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为重点,扎实有效地为残疾人办好事办实事,为振兴残疾人事业,发展姚王经济,构建和谐姚王而努力。

二、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调查摸底(时间:9月1日-9月5日)。大力宣传残联换届工作的意义,通过广播、墙报、宣传标语、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一个尊重、理解、关心残疾人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分配名额,推荐代表(时间:9月6日-9月15日)。各村(居、社区)、有关单位要按照分配的名额认真推荐代表。推荐残疾人代表条件,对照镇下达给各村(居、社区)企业残疾人代表名额及类别进行推荐,代表要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广泛性。(代表分配名额附后)

第三阶段:酝酿班子,组织考察(时间:9月16日-9月25日)。代表的产生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确定代表初步人选,由镇组织、残联考察后正式确定,在此基础上,酝酿镇新一届残联领导班子。

第四阶段:召开镇第二次残疾人代表大会(时间:9月26日-9月30日)

大会召开时间视前期工作而定。

残联工作意见范文第7篇

2007年,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以《监督法》为工作依据,按照常委会及委员会工作要点,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认真务实地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深入调查研究,协助常委会做好专项工作监督

(一)为常委会审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服务

2007年6月,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为了做好审议工作,委员会在常委会分管主任带领下,采取视察、检查、座谈的形式,进行专题调研。了解武钢周边治安状况、建筑工地治安状况、中小学周边治安状况、居民区治安状况及火车站周边流动人口聚集地治安状况。随后,又组织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视察江汉区民意派出所“平安社区”建设,市公安局特警队装备建设工作情况,听取市公安局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汇报,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该项工作有了较深了解。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会后,委员会对审议意见进行了整理反馈,市政府有关部门按期回告了关于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

(二)为常委会审议公检法三机关办案质量检查情况的报告服务

为了贯彻落实《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听取和审议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办案质量检查情况报告制度的决议》,进一步推动公检法三机关强化内部监督,提高办案质量,促进公正司法,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三机关”办案质量检查工作报告。围绕这项议题,委员会做了如下工作:一是进行工作部署。4月1日,委员会制发了关于开展2007年办案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对今年检查的内容、时间、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进行部署。要求“三机关”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下列内容:市法院检查申请国家赔偿确认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劳动争议案件;市检察院检查当事人提出刑事赔偿申请案件、当事人提出刑事申诉的案件;市公安局检查当事人提出国家赔偿申请案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作出罚款决定后没有执行的案件、提请逮捕没有被批准的案件。二是进行跟踪检查。在办案质量检查的不同阶段,委员会及时与“三机关”沟通,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开展调查研究。委员会组织到部分区进行调查研究,与部分市人大代表、部分律师代表进行座谈,征求对“三机关”办案质量的意见。四是对“三机关”办案质量检查报告(征求意见稿)进行初审,提出修改意见,并抽查了部分工作案卷。五是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听取“三机关”工作情况汇报,对部分工作案卷进行检查。7月下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三机关”办案质量检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会后,委员会及时整理工作审议意见,提出了工作整改要求。

(三)为常委会审议社会保障工作服务

2007年4月,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情况报告。会前,常委会领导要求委员会对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工作开展检查调研,收集工作意见和建议。委员会及时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实地视察市儿童福利院、武昌区福利院、武昌区慈善超市等单位,了解有关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工作情况,听取了市民政局关于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工作情况汇报,为常委会审议此项工作作了必要的准备。

(四)为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决议服务

2007年4月,常委会听取市政府关于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报告。为了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委员会对“四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调研,并就如何做好“五五”普法工作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在此基础上,代常委会起草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决议(草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报告,并审议通过“五五”普法的《决议》。

(五)为常委会审议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服务

2007年11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我市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委员会于9月下旬至10月下旬开展工作情况调研,先后到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和市工商局进行走访座谈,了解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征求工作意见和建议,并会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视察市法院工作情况,旁听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在常委会会议上,委员会就我市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提出了5条工作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和培训,着力造就高素质的知识产权法官队伍;二是遵循司法客观规律,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机制;三是建立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协调机制,形成多层次保护工作体系;四是加强对基层法院知识产权行政、刑事审判工作的指导,及时总结案件审判工作经验,加大知识产权案件办理力度;五是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强化司法宣传工作,引导社会公众尊重知识、尊重法律,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健康发展。

(六)为主任会议听取人民监督员制度建设和工作情况服务

2007年6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市检察院关于人民监督员工作情况的报告。会前,委员会到汉阳区检察院专题调研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情况,并就如何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到外省试点城市进行工作调研,整理分析试点工作经验。常委会主任会议在听取工作报告后,肯定了三年来人民监督员制度在基层检察院的试点经验,并就有关问题提出了工作意见和建议。

(七)为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我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服务

2007年12月中旬,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市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汇报。为此,委员会年初到市检察院走访,专门了解民事行政检察的工作依据、工作方式、工作现状和外地的工作情况,并与市法院进行工作沟通。目前,市法院、市检察院联合制发了《关于建立民事行政审判与检察工作衔接机制的若干意见》,从操作程序上对这项工作进行了规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了市检察院的工作汇报后,对这项工作的进展情况给予了肯定。

(八)为常委会审议市政府关于2007年为民办10件实事落实情况做好调研工作

2007年11月,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为民办10件实事落实情况的报告。根据工作要求,委员会对10件实事中的加强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生活条件和进一步创建良好的治安环境进行了调查研究,听取了部分中小学负责人的情况介绍和工作意见。到市残联了解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及其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到部分社区与居委会负责人、安保队员和社区居民座谈,收集工作情况反映。随后形成工作意见和建议,为常委会决策当好参谋。

二、对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工作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关规定,地方性法规在颁布实施和修订实施一年后,对其执行情况应进行工作调研。为此,委员会在9月份对《武汉市法律援助条例》和《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进行了工作调研。分别到我市法律援助中心、部分律师事务所和犬类留检所进行了走访,听取了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关于法规实施情况的汇报。从调研情况来看,两部地方性法规的实施情况较好。市司法局以法规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了法律援助机构、队伍建设,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社会覆盖面,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为创建“和谐武汉”,化解社会矛盾做了工作。市公安局进一步强化了执法工作力度,犬类登记办证数量和留检捕杀数量大幅上升,并采取多种方式改进服务和管理措施。同时,针对养犬管理中的问题,委员会也提出了相应的工作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大法规宣传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快留检所建设进度;三是进一步提高工作效果。

三、开展了有关立法调研工作

(一)开展制定武汉市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

委员会与常委会法规工作室、市总工会联合组成立法专班,开展了有关工作。一是开展调研工作,委员会与市总工会组成联合考察组赴上海、合肥等地进行了立法考察工作,提出了考察报告。工作专班制定了调研计划,分别召开部分非公有制企业负责人、部分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部分职工代表、部分工会干部和相关职能部门座谈会。二是专班起草了条例(草案),按照边调研、边修改的方法,根据调研情况,多次对条例(草案)进行修改。三是向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报告了立法工作情况,并征求工作意见。目前,这项工作已列入明年继续调研的立法项目。

(二)开展修订《武汉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的调研工作

2007年7月,委员会领导专题听取了市公安局户政处关于暂住人口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并派员参与市有关部门联合考察组,赴北京考察了外来人员管理工作。同时,到城区部分街道、社区进行了走访调研,对国家相关法律、外省外地的相关地方性法规,以及法规草案的立法目的、制度设计、管理和服务事项以及法规实施的可行性进行了初步研究讨论,形成了工作意见和工作目标。

四、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诉求

(一)认真督办代表建议。按照常委会安排,委员会确定将惩治建筑市场砂霸砖霸石霸的代表建议和意见作为重点进行督办,积极督促承办部门认真开展工作,并结合委员会工作对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在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时,专门对有关建筑工地治安情况进行了调研。及时与提案代表沟通情况,进一步征求工作意见和建议,重点代表建议和意见办理的走访率、回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

(二)邀请代表参加委员会组织的视察、检查、调研活动。在组织视察、检查、调研过程中,委员会采取就近、便利原则邀请有关代表参加活动,积极为代表履职提供条件和服务。全年邀请代表参加相关活动47人次,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视察有关工作62人次。

(三)开展走访代表活动。委员会结合具体工作事项积极开展走访代表活动,已赴江夏、汉南、蔡甸、东西湖、黄陂等区走访了代表,征求代表对委员会工作的意见,听取代表对市公检法等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认真做好有关涉法信访工作。办理涉法信访是委员会的法定工作职责,2007年受理群众涉法信访85件,按照有关规定转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有关部门78件,存疑归档1件,自办重点涉法信访6件,全部办结。

五、几点体会

一是加强学习,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年初,新一届的委员会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六大精神,认真学习了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明确委员会的工作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站在坚持和完善根本政治制度,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高度,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监督法》为工作依据,认真总结上届委员会的工作经验,充分认识内务司法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工作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人大工作是全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换届以来,委员会根据中心工作任务,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依法行政,实现司法公正作为工作重点,积极开展工作,努力有所为,使内务司法工作自觉融入全市中心工作之中。

三是深入调查研究,切实提高工作实效。委员会在全年工作中,对调研议题坚持先务虚,后务实。先提出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再深入调研,了解和掌握实现工作情况,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意见。

残联工作意见范文第8篇

2007年,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以《监督法》为工作依据,按照常委会及委员会工作要点,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认真务实地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深入调查研究,协助常委会做好专项工作监督

(一)为常委会审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服务

2007年6月,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为了做好审议工作,委员会在常委会分管主任带领下,采取视察、检查、座谈的形式,进行专题调研。了解武钢周边治安状况、建筑工地治安状况、中小学周边治安状况、居民区治安状况及火车站周边流动人口聚集地治安状况。随后,又组织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视察江汉区民意派出所“平安社区”建设,市公安局特警队装备建设工作情况,听取市公安局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汇报,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该项工作有了较深了解。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会后,委员会对审议意见进行了整理反馈,市政府有关部门按期回告了关于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

(二)为常委会审议公检法三机关办案质量检查情况的报告服务

为了贯彻落实《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听取和审议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办案质量检查情况报告制度的决议》,进一步推动公检法三机关强化内部监督,提高办案质量,促进公正司法,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三机关”办案质量检查工作报告。围绕这项议题,委员会做了如下工作:一是进行工作部署。4月1日,委员会制发了关于开展2007年办案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对今年检查的内容、时间、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进行部署。要求“三机关”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下列内容:市法院检查申请国家赔偿确认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劳动争议案件;市检察院检查当事人提出刑事赔偿申请案件、当事人提出刑事申诉的案件;市公安局检查当事人提出国家赔偿申请案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作出罚款决定后没有执行的案件、提请逮捕没有被批准的案件。二是进行跟踪检查。在办案质量检查的不同阶段,委员会及时与“三机关”沟通,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开展调查研究。委员会组织到部分区进行调查研究,与部分市人大代表、部分律师代表进行座谈,征求对“三机关”办案质量的意见。四是对“三机关”办案质量检查报告(征求意见稿)进行初审,提出修改意见,并抽查了部分工作案卷。五是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听取“三机关”工作情况汇报,对部分工作案卷进行检查。7月下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三机关”办案质量检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会后,委员会及时整理工作审议意见,提出了工作整改要求。

(三)为常委会审议社会保障工作服务

2007年4月,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情况报告。会前,常委会领导要求委员会对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工作开展检查调研,收集工作意见和建议。委员会及时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实地视察市儿童福利院、武昌区福利院、武昌区慈善超市等单位,了解有关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工作情况,听取了市民政局关于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工作情况汇报,为常委会审议此项工作作了必要的准备。

(四)为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决议服务

2007年4月,常委会听取市政府关于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报告。为了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委员会对“四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调研,并就如何做好“五五”普法工作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在此基础上,代常委会起草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决议(草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报告,并审议通过“五五”普法的《决议》。

(五)为常委会审议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服务

2007年11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我市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委员会于9月下旬至10月下旬开展工作情况调研,先后到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和市工商局进行走访座谈,了解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征求工作意见和建议,并会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视察市法院工作情况,旁听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在常委会会议上,委员会就我市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提出了5条工作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和培训,着力造就高素质的知识产权法官队伍;二是遵循司法客观规律,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机制;三是建立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协调机制,形成多层次保护工作体系;四是加强对基层法院知识产权行政、刑事审判工作的指导,及时总结案件审判工作经验,加大知识产权案件办理力度;五是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强化司法宣传工作,引导社会公众尊重知识、尊重法律,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健康发展。

(六)为主任会议听取人民监督员制度建设和工作情况服务

2007年6

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市检察院关于人民监督员工作情况的报告。会前,委员会到汉阳区检察院专题调研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情况,并就如何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到外省试点城市进行工作调研,整理分析试点工作经验。常委会主任会议在听取工作报告后,肯定了三年来人民监督员制度在基层检察院的试点经验,并就有关问题提出了工作意见和建议。

(七)为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我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服务

2007年12月中旬,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市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汇报。为此,委员会年初到市检察院走访,专门了解民事行政检察的工作依据、工作方式、工作现状和外地的工作情况,并与市法院进行工作沟通。目前,市法院、市检察院联合制发了《关于建立民事行政审判与检察工作衔接机制的若干意见》,从操作程序上对这项工作进行了规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了市检察院的工作汇报后,对这项工作的进展情况给予了肯定。

(八)为常委会审议市政府关于2007年为民办10件实事落实情况做好调研工作

2007年11月,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为民办10件实事落实情况的报告。根据工作要求,委员会对10件实事中的加强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生活条件和进一步创建良好的治安环境进行了调查研究,听取了部分中小学负责人的情况介绍和工作意见。到市残联了解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及其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到部分社区与居委会负责人、安保队员和社区居民座谈,收集工作情况反映。随后形成工作意见和建议,为常委会决策当好参谋。

二、对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工作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关规定,地方性法规在颁布实施和修订实施一年后,对其执行情况应进行工作调研。为此,委员会在9月份对《武汉市法律援助条例》和《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进行了工作调研。分别到我市法律援助中心、部分律师事务所和犬类留检所进行了走访,听取了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关于法规实施情况的汇报。从调研情况来看,两部地方性法规的实施情况较好。市司法局以法规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了法律援助机构、队伍建设,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社会覆盖面,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为创建“和谐武汉”,化解社会矛盾做了工作。市公安局进一步强化了执法工作力度,犬类登记办证数量和留检捕杀数量大幅上升,并采取多种方式改进服务和管理措施。同时,针对养犬管理中的问题,委员会也提出了相应的工作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大法规宣传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快留检所建设进度;三是进一步提高工作效果。

三、开展了有关立法调研工作

(一)开展制定武汉市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

委员会与常委会法规工作室、市总工会联合组成立法专班,开展了有关工作。一是开展调研工作,委员会与市总工会组成联合考察组赴上海、合肥等地进行了立法考察工作,提出了考察报告。工作专班制定了调研计划,分别召开部分非公有制企业负责人、部分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部分职工代表、部分工会干部和相关职能部门座谈会。二是专班起草了条例(草案),按照边调研、边修改的方法,根据调研情况,多次对条例(草案)进行修改。三是向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报告了立法工作情况,并征求工作意见。目前,这项工作已列入明年继续调研的立法项目。

(二)开展修订《武汉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的调研工作

2007年7月,委员会领导专题听取了市公安局户政处关于暂住人口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并派员参与市有关部门联合考察组,赴北京考察了外来人员管理工作。同时,到城区部分街道、社区进行了走访调研,对国家相关法律、外省外地的相关地方性法规,以及法规草案的立法目的、制度设计、管理和服务事项以及法规实施的可行性进行了初步研究讨论,形成了工作意见和工作目标。

四、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诉求

(一)认真督办代表建议。按照常委会安排,委员会确定将惩治建筑市场砂霸砖霸石霸的代表建议和意见作为重点进行督办,积极督促承办部门认真开展工作,并结合委员会工作对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在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时,专门对有关建筑工地治安情况进行了调研。及时与提案代表沟通情况,进一步征求工作意见和建议,重点代表建议和意见办理的走访率、回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

(二)邀请代表参加委员会组织的视察、检查、调研活动。在组织视察、检查、调研过程中,委员会采取就近、便利原则邀请有关代表参加活动,积极为代表履职提供条件和服务。全年邀请代表参加相关活动47人次,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视察有关工作62人次。

(三)开展走访代表活动。委员会结合具体工作事项积极开展走访代表活动,已赴江夏、汉南、蔡甸、东西湖、黄陂等区走访了代表,征求代表对委员会工作的意见,听取代表对市公检法等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认真做好有关涉法信访工作。办理涉法信访是委员会的法定工作职责,2007年受理群众涉法信访85件,按照有关规定转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有关部门78件,存疑归档1件,自办重点涉法信访6件,全部办结。

五、几点体会

一是加强学习,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年初,新一届的委员会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六大精神,认真学习了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明确委员会的工作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站在坚持和完善根本政治制度,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高度,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监督法》为工作依据,认真总结上届委员会的工作经验,充分认识内务司法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工作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人大工作是全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换届以来,委员会根据中心工作任务,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依法行政,实现司法公正作为工作重点,积极开展工作,努力有所为,使内务司法工作自觉融入全市中心工作之中。

三是深入调查研究,切实提高工作实效。委员会在全年工作中,对调研议题坚持先务虚,后务实。先提出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再深入调研,了解和掌握实现工作情况,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意见。